身在資訊科技發達的時代,迪士尼的公主、美少女戰士、庫洛魔法使、魔法陣天使、小紅帽恰恰、小魔女DoReMi,這些二次元少女們是我對於服裝打扮以及美學的啟蒙。美麗的女孩就是公主,我小時候特別特別喜歡穿上那種由薄紗鑲嵌著蕾絲,包裹住粉嫩色系的綢緞內裏,最後在腰後繫上小蝴蝶結的公主裙;逛夜市的時候,看到賣鞋子的小舖子上陳列著給孩童設計的小跟鞋,運用塑膠原料製作,光滑晶亮的透明感讓我直覺它就是灰姑娘的玻璃鞋,至今我依舊認為那雙小跟鞋是我(目前)人生中唯一擁有過的「奢侈品」。
我還非常喜歡芭比娃娃,婀娜的身材還有細緻的髮型妝容直接影響了我的審美,幫芭比們穿搭打扮是我最大的樂趣,我甚至想像自己就是芭比,沈浸在「美」的幻想中。
那時的我就致力於要像公主芭比們一樣,比其他小女生漂亮、比其他小女生好看,我媽媽總會幫我紮上各式各樣的頭髮,我真的覺得自己天天都是小仙女,幼兒園的老師沒一個不喜歡我,每場節日表演都是選我站在正中間的。
↑與童年時期品味相符的年輕設計師Billie Jacobina作品
以前我有雙以芭蕾舞鞋為型的平底鞋,上面灑滿繽紛地亮粉亮片,在光線照射下粼粼閃爍,粉藍粉藍的,就現在的形容,就是人魚姬顏色的吧。每每看到那雙鞋的女孩無不驚呼,吵著跟她們的媽媽要一雙。
對於「時尚」的概念,也許我常在廣告裡聽到吧,畫面裡漂亮的女人、穿著跟鞋的女人、拿著fancy包的女人、有香味的女人、戴墨鏡的女人,那些女人趨之若鶩的女人,明明不是同個人,但她們都是時尚。
那我也應該是時尚吧?即便我小小年紀,班上的女孩都爭先去買那時我著用的衣飾,那種優越與成就感就是我的時尚。
不過往後我除了運動品牌之外,其他牌子都沒有什麼特別的概念,甚至一度以為香奈兒是賣珠寶的,看到原來它還賣香水包包一度難以接受:珠寶店不是只能買珠寶嗎?就像麥當勞也不會賣香水啊!我不但不能理解,甚至對上流精品產生出一種彷彿被詐欺與背叛般的厭惡。
我記得升學以後的我一直很渴望一雙Nike的球鞋,作為只能穿著校服的學生,「鞋」是我唯一能自主的icon了。我真的是一個偏愛鞋子的人,至今都是。那時即便我依舊會在髮型上下功課,但是這種細節吸睛的效果並不突出,遠不如名品牌鞋帶來的效果強大。我理解了盲目的品牌崇拜是什麼,只要你的鞋子上有個勾,大家都會圍著你的雙腳,想一睹所謂「名牌」的風采。
陸陸續續,所有人的腳上踩踏著的無非就是那些:converse、vans、Nike、adidas,國高中之後甚至認識了ugg、timberlan、palladium,那些「潮人」必備單品,隨著街頭品牌與運動品牌的聯名,我也逐漸認識了更多更多的品牌:Supreme、Palace、Thrasher、Ape等等,還有日本的WTAPS、Visvim、NEIGHBORHOOD。
以前大家都很單純:覺得這個你穿好看,我也喜歡所以去買。我第一次聽到「流行」這個詞是某次下課和朋友聊天的時候,她突然眼睛一個閃爍,隨之盯著一個穿著DC板鞋的學長直到他消失於牆角的另一邊,然後才轉頭向我說:「誒!他穿著那個DC欸!」
我說:「什麼DC?」
她不可置信的看著我:「妳不知道什麼是DC?現在超流行的耶!」
那是我小學五六年級的時候,後來有段時間,大家還真的都開始踩著DC的板鞋,基本全校都穿著吧(甚至是書包)?原來這就是「流行」的力量,每個人臉上自信滿足的表情,簡直和我小時候那種因為自己美好而感到的優越如出一徹,原來一個流行竟有這樣的效果。小時候我沒有注意在我之後擁有了人魚姬鞋的女孩是什麼樣的表情,但透過那一次的認識,「流行」與「時尚」基本劃上了等號。
↑DC板鞋
這邊忘了說一點,我小學便全家移居到了上海,我不知道在台灣的女孩子以前買衣服是上哪兒買,但我基本上就是穿Uniqlo、H&M、Zara、C&A、Forever21、Next、Paul&Bear、Bershka,有些人甚至會買他們中國自己的品牌,像是Only、Me&City等等,以前他們都只是「平價」流行品牌,可以用親民的價格買到許多流行經典,而將流行作為快速商機而興起「快時尚」是最近的事情了。
不知何時開始,時尚對於很多人是別人的名字:權志龍、蕾哈娜、陳冠希、余文樂、Kanye West、ASAPmob,那些偶像爆款無不是濫了整條街,資訊頻繁流通和時代快速的變遷引起各式各樣的風格興起,時尚的確不再像過去那樣遙不可及,它除了變化更加多元,許多設計也都以讓時尚「更普遍」為主軸,呼籲著的理念都是近年來社會上的議題,比方說女權啦、環保啦,時尚圈也極力營造親民的形象,連模特兒都不再是那些紙片般的女人,我也不再抱持著某種莫名地偏見,逐漸接受它喜愛他,也努力地去認識他。時尚真的離我們越來越近,但我認為時尚卻是與流行越來越遠了。
過去我認為「流行=時尚」,如今流行已然只是流行,再也不是時尚。越來越多對於時尚圈(模特兒、演員、甚至部落客)的訪問中,他們都表示自己並沒有特別去在意流行,也不會特別給自己下定義。我想我是明白的。
那些偶像繆思之於你,正如同小時候的公主芭比之於我,那種形象只是一個靈感,如同粉嫩色系是芭比、薄紗蕾絲是公主,但我永遠是我,表達出自己的喜愛與對於美的解析才是真正的時尚,那些複雜的定義名詞我到現在還是搞不明白。
偶像們不是時尚、快時尚不是時尚、流行不是時尚,甚至時尚都不是時尚,唯有自己才是真正的時尚,這是我唯一確定,也始終確信的。
◎Photo Via:達志影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