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聽見「Fetish」這個詞,是2011至2012年間吧?那時伸展台上,處處充滿「Fetish」的身影,束帶式的設計、乳膠或漆亮皮的皮料運用、貼身到不露一絲空氣的廓形。性感、張狂、充滿性暗示,是我對於「Fetish」的入門所學,我以為所謂的「Fetish」,就是帶有點SM風格,將「性」合理化的設計理念。
↑2011-12 Louis Vuitton秋冬系列,正是Fetish時尚的最佳代表,用透視、束縛強調出人體的某個部位,又以制服為提綱,點出戀物乃至於「癖」的型態。
「Fetish」一詞的中文翻譯是「戀物」,「戀物」這個詞啊!聽起來真讓人毛骨悚然。不知為何,牽扯到「戀」這個字,彷彿什麼事情都複雜了起來。
它分為兩種定義,一是形式上的定義,形容人們對於「無機物種」或「人體的某個部位」擁有難以言喻的情愫。噢!在此我所說的可不是簡單的情與愛,所謂的「戀物」,是這個物體,能夠讓人萌生出幾近「性慾」的情感。
↑攝影師Steven Klein時常以戀物為拍攝主題,讓戀物感透過令人難以直視的畫面,展現視覺刺激的快感。
也就是說,純粹的喜歡,並不足以構成戀物。那麼想當然爾,關於戀物的時尚展示,自然是有一點變態的。
相較於現代社會較常出現的「變態」,來自古代社會的「變態」似乎更深刻的影響了戀物在時尚中的樣貌。譬如說19世紀時,歐美國度的女性都要穿著束腰馬甲,將自己的身形收縮成完美的S曲線,因為當時男性熱愛追求如此婀娜多姿的女子,而這樣幾乎可說是變態的戀物心態,居然影響了時尚史長達一個世紀。其中不能不提到Ethel Granger,她在流行寬鬆服飾的20年代,依舊被迫24小時穿著馬甲,就因為她的丈夫熱愛那病態的曲線,喔!她的腰圍只有33公分。你說,那三寸金蓮算不算?當然算!不然你腳上的高跟鞋是從哪來的?
↑《Vogue Italia》甚至在2011年以Ethel Granger作為靈感,發想出一系列的Editorial。當然,也不要忘了Givenchy在那年也以這位戀物界的傳奇人物為靈感,設計了令人瞠目結舌的鼻環與耳環。
↑說到戀物,怎麼能缺少Alexander McQueen?早在一切都還沒流行前,他就將極致的性感與皮革大量運用在設計裡。
變裝為異性這個議題,也不斷出現在時尚的戀物表現中。在較為保守的過去,女扮男裝、男扮女裝這些行為,多半出現在隱密的俱樂部中,他們嚮往彼此性別中身體上的特殊部位,可能是胸部、生殖部位甚至是—皮膚,讓他們感受到自己幻化為另一個性別的人物時,方能獲得一種幾近高潮的快感。而通常這些裝扮,都是性暗示極強的,因為人性的源頭,不就來自個「性」字嗎?
↑離我們不遠的2018 Moschino秋冬男裝,便可以看到象徵另一層皮膚的乳膠、刻意裸露出某個部位的設計。男女共秀,也認真展現出「異裝」的特性。
看到這兒,你對於「Fetish戀物」是否有基礎的輪廓了?綁帶式配件、過膝靴、漆皮緊身服裝、高度極高的細跟高跟鞋……各種凸顯人體某個部位的服裝,其實都與戀物離不了關係。
↑Louboutin更在2007年推出「Fetish」系列,這雙概念鞋,現在被收於大都會博物館中。
你可能會說:「我不喜歡穿這樣的服裝,我跟戀物應該沒有太大的關係。」不,就算不表現於外在,戀物也是一種心理狀態。
你是否一天不上網就覺得人生無望?一天不使用社群媒體就通體不舒暢?那些讓人欲罷不能的行為,其實就是戀物。從「我一定要看她」、「她穿的我都想買」、「大家都說一定要擁有,我怎能缺席?」到「IT Girl」、「IT Bag」、「本季必備」……,沒有錯,戒不掉的癮,與盲目的追隨,也都是戀物中最重要的行為表現。
↑「一輩子一定要擁有」的包?到底是誰定義的?
↑動輒數百萬追蹤者的網紅,他們說了算,他們背什麼,什麼就爆款。
生而為人,怎麼能沒有一些「癖」,沒有一些「癮」?藝術家可以只為某一個物品創作,設計師可以拜倒在繆思的石榴裙下,我們可以24小時滑著手機,又為什麼不能承受這些伸展台上令人感到窒息的精彩設計呢?
↑熱愛拍攝穿著高跟鞋的模特兒,連自己也要來一雙的傳奇時尚攝影師Helmut Newton。
戀物,可以是一種美學、一種偏執、一種追求,也能是一種社會研究。
本月份的Wazaiii,帶你進入讓人上癮的絕美「禁」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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