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邀去伯爵珠寶櫃上參與試戴活動。
新作系列寶石五顏六色,讓所有入櫃的女孩都好生激動,我卻獨鐘高掛在展示櫃內一只素雅頸環。某位尊敬設計師曾說:「當大家都往同個方向走時,你就該往反方向去」。這麼說起來,雖然並未特別反骨,卻也不愛過於搞怪,究竟淡味如我時不時尚?穿戴閒暇間,工作人員開始侃侃而談伯爵珠寶之歷史;從熟知的鐘錶工藝起家,到整合各式金工坊,躍升為珠寶設計名家。作為一個時尚品牌,問其中心思想,卻是琢磨「研究輕量超薄機芯」這聽來和時尚完全扯不上邊的宗旨。不禁令人反思,所謂「時尚人」究竟該追求什麼?
約莫二十年前的臺灣,並沒有濫用「很時尚」這種形容詞,當然也不強調「做自己」。小時候收到COMME DES GARÇONS二手外套,其破爛風格為活在「髮尾必需修齊耳上三公分」世界的我開了一扇窗。看著舊雜誌見識了John Galliano執掌Dior時期如夢似幻的作品;Chanel粗花呢較Coco女士時期多了色彩,更戴上老佛爺招牌皮手袋;三宅一生運用一塊布顛覆人體線條;當然少不了川久保玲的黑色洞洞裝…與他們相比,自身平凡,但當時時尚啟發出衝撞、探尋自己,那狂熱卻未曾減少!
長大後迎來網路時代,所有秀場資訊只需一張螢幕就能一覽無遺。大家都隨口談論時尚,品牌服裝價格更日趨親民,媒體為這現象下了標題:「時尚走入人群」。但,走入人群的僅只對所謂高端世界盲目崇拜及物慾。在普羅大眾並未反轉對時尚一貫膚淺想法下,無法進而體會時裝之美與其藝術性。當「設計」唾手可得時,有趣穿搭在街上卻寥寥可數,逼得著名街拍雜誌FRUiTs失落停刊。而當以「做自己」掩飾,人們只要消費,毋需深入體會、不用耐心等待,甚至不必動腦便能成為「時尚人」,那腳踏實地重要何在?或許,時尚精神從來沒有走進民間,它就和打磨機芯一樣專業,需要堅持與思考,不是每個人都能入行。
「小姐,妳是唯一一個指定要戴這件作品的人耶!因為不色彩繽紛所以都沒什麼人注意」
↑Possession項鍊
一句話喚醒沉思…櫃姐輕巧地將玫瑰金藏入我衣頸間,圓滑線條和觸感恰如其分,令人驚訝這竟是金屬!看著鏡子裡,忽然明白拘泥已久之「時尚」意義並非指任何一種穿衣風格或行為模式,而是指擁有自身「信仰」的人,那種「深知自己要什麼」就如同伯爵珠寶一路走來,僅是持續累積製錶工藝,才能在結合金工後蛻變出真正「時尚」!
成就經典的關鍵,從來不是標新立異。就算不像他人一般追求炫麗色彩,我也能篤定自己所選的風格,並貫徹始終地實踐自我的道路。
我志願成為一個「時尚人」,更夢想用文字和作品讓他人也找到自己的精彩。
◎Photo Via:Piag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