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好長的專欄名稱啊!首先,這是時尚公關的告白,尤其是「度『之』」特有的。另外,不是要告訴你時尚的光鮮,而是光怪。
我知道很多人嚮往時尚公關這份工作的原因,是因為藝人明星。
不可否認,我們有非常多的工作時間是跟娛樂圈綁在一起的。明星需要行頭撐起氣場,而品牌也樂見商品在明星知名度下充分曝光,相輔相成的兩個生態圈,就這樣結合了。
我有幸曾在某個「紅毯常勝軍」品牌服務過,當初被指派的工作內容之一就是服務藝人穿搭。朋友聚會時,總被問到「誰大牌?」、「誰是假面甜心?」,我心中的小本本大概積得跟辭海一樣厚。(這年頭還有人知道什麼是辭海嗎?)
這回不是要爆料誰難伺候、誰難搞,而是一個,如今我回想都還覺得搖頭的案例。
那是一個爆紅的藝人,在很短的時間內,全台幾乎都知道這號人物。我們的店上同事回報:「該藝人拿著一條皮帶回櫃上退貨(退現金),理由是不適合。」
跳題一下:根據消費者保護法,實體通路銷售出去的東西,店家是可以拒絕退現金,只接受換等值貨品補差價的。
但這名藝人當時如日中天,品牌也不想打壞關係,所以我們退了現金。
事情沒完。
當初將這條皮帶銷售出去的同事,跟來買的顧客是有互動的。顧客是一名粉絲,購買皮帶時就樂不可支的分享,她是要買給XXX的。
隔幾天,她哭喪著臉來找同一位銷售員,說打電話到經紀公司問對方是否收到禮物,經紀公司表示沒收到,她要再買一條「一模一樣」的皮帶送大明星。
基於顧客隱私,精品品牌通常不太會多說什麼,我們順著要求再銷售了一條皮帶。
然後你可能已經猜到了,第二天藝人又出現要求退現金……
我搖頭。
其實收到禮物,私下跑去退現金,無可厚非,畢竟禮物可能用不到或不喜歡,但謊稱沒收到禮物,再騙一份後繼續換現金,這私德就非常有問題。
後來該藝人的星途大起大落,我不意外。
同場加映:從前我在珠寶業服務的時候,就耳聞一位酒店小姐,每次都帶「不同」的恩客來買「同一件」國際知名品牌珠寶。然後,她每次約會時都戴著那件珠寶,男人就覺得自己是真愛一直被記掛著。
多買的那些珠寶呢?酒店小姐就拿到本土珠寶店卸台、將卸下的寶石分售換現金……
一個人真要貪心起來,真是什麼招數都想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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