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包含歌手、演員等明星,如果經營自己的品牌,就被稱為「副業」。現在,敢經營流行服飾品牌的明星,真的很大膽也很厲害,而且跟以往的印象也不同了。他們跨足到時尚圈,真的有搞頭嗎?又或者有什麼特點呢?其實沒有很簡單,但事實上,以他們的能力去做,本身就是件很不公平的事。
佛要金裝、人要衣裝。明星是個很奇妙的生物,他們私下可以穿得很普通,但被鏡頭拍到就是好看。當然,有很多時候,是造型師或是媒體的功勞。以往,即使在台灣也是,有些明星試圖用「經營服飾品牌」來強調自己的品味(跟財力);不過,到頭來多是變成「明星副業」而存活在粉絲間。原因是什麼?品牌經營不是只有門面,包含設計在內,有著許多環節跟細節需要專業人士協助。如果品牌充其量只是明星光環下的產物,那麼就真的是個副業,而且反而會讓非粉絲們有種「有錢真好」的微負面觀感。畢竟對許多人來說,喜歡這個明星,是喜歡他的樣子或是作品,不見得會喜歡他的一切啊。所謂「術業有專攻」,以往許多明星品牌會失敗,多數是上述的原因啊。
↑蕾哈娜不僅跨足美妝Fenty Beauty,接連成立奢侈品牌Fenty,甚至貼身性感內衣也要一手包辦。
不過,當然不是每個例子都是失敗的。套句史蒂芬周說過的名言:「只要有心」即使不能當設計師,也能夠成為時尚咖,至少,穿衣服品味會加分。
舉些例子來說,像Kanye West是品牌捧著錢來找他合作,他根本不需要經營自己的品牌。為什麼?因為他結合時尚與街頭的形象太鮮明了!以前他是個全身名牌配球鞋的樣子,在當時沒有什麼特別的,但過了段時間(也因為他自己的助力),這反而成了主流。如果算上與他有關,或是曾經及正在合作的品牌,其實就是當下的時尚潮流面貌啊。
↑小賈、Kanye West、Kim Kardashian West皆是馳騁在潮流與時尚圈的箇中好手。
You can OFFICIALLY add this to the list of legendary Kanye performances.. #SundayService
— Kanye Source (@KanyeSource) 2019年10月19日
Jesus Walks — Live in Jamaica pic.twitter.com/rdrnNxuCIT
↑身為品牌寵兒的Kanye West,本業實為一名饒舌歌手。
若是Pharrell Williams,其實也有點類似,只是他誤交損友NIGO,也開始玩自己的品牌。不過,無論是Ice Cream(鞋)或是BBC(服裝),都極為切合他的形象,也就是很貴的街頭形象。他們倆的例子,都是從自己作為出發點而延伸出的服裝品牌。
.@Pharrell covers GQ’s New Masculinity issue, an exploration of identity, culture, and style in 2019: https://t.co/4W0UkG3ndE pic.twitter.com/tRwzm5F1PR
— GQ Magazine (@GQMagazine) 2019年10月14日
↑近期美版《GQ》釋出11月號封面,更因Pharrell Williams穿著Pierpaolo Piccioli x Moncler的「女裝」聯名,引起一陣熱議。
↑PHARRELL x CHANEL,即所謂很貴的街頭形象。
如果硬要Kanye West穿上Pharrell Williams的衣服就很怪。為什麼?因為這些明星自始至終的形象都是那樣,更厲害的是他們私下仍是那樣,所以你認同或是喜歡的話,就會去買他們的衣服來穿。若是算上他們在各種媒體(現在還加上社群)的曝光量,還有本職音樂上的成功,對品牌來說是個無法用錢算得出來的超級廣告啊!不過,關鍵是什麼?因為他們的品牌概念及形象是以自己的特色為出發點,不是模仿或是學習來的。
↑Pharrell Williams與NIGO,自創品牌Human Made。
不過像是Victoria Beckham的話,是個特別的例子。坦白說,她現在還有沒有粉絲我不知道,但若是從前Spice Girls的粉絲,完全不在這個話題的討論範圍內。原本也是銅臭味多過品味的樣子(尤其指婚後數年時),但後來她努力學習跟吸收,現在不再有人笑她,而且成為正港的時裝設計師。(相關文章:她們是名人設計師,大家買單嗎?)當然不可否認,她的優勢是有名、有錢、有帥老公,可以讓她沒有太多負擔地去追求時尚夢。說真的,她們家還需要做品牌賺錢嗎?Victoria Beckham不僅翻轉自己以往被譏笑的印象,也成功塑造出另一個極為正面且值得尊敬的形象。
↑Victoria Beckham於2010年創立同名品牌VICTORIA BECKHAM,並在2011年開始踏上紐約時裝週。
↑Victoria Beckham甚至在今年9月成立VICTORIA BECKHAM BEAUTY,可見其追求時尚的強烈渴望,該會持續下去。
再說,像日本的梨花 (相關文章:梨花:日模開山始祖,沒有她何來藤井Lena?)曾經的名模形象因為節目傳播,讓新一代的女孩們認識這位「已經不是名模的美女」,再加上社群影響力,讓她想不開店、不做品牌都難了。
↑梨花是許多女生心目中的時尚女神,她所創立的服飾、咖啡廳品牌皆有強烈的個人特色,彷彿擁有這些商品就能成為像「梨花」這樣的女生。
有沒有感覺看到現在,「形象」這個字出現很多次?說實話,明星們不需要靠實力親為地去做衣服賣給大家穿,但他們就是喜歡嘛,只是喜歡的程度有差罷了。形象是個綜合體,有螢幕上的,也有私下的,加起來才是大眾對於這位明星的印象。不過在台灣還蠻有趣的,即使某位歌手有投資做品牌,但是宣傳或演出時,幾乎沒有在替自己品牌背書。這樣還有說服力嗎?為什麼一定要穿上「打歌服」呢?這樣不就有點不Real了嗎?即使有,但也與形象落差太大,或是看不出來有什麼特別之處;看看人家權志龍,這一題的答案立馬分曉。
雖然看起來好像在酸誰,但卻也是事實啊,這樣也讓明星跟一般人距離好遠,即使擁有服裝品牌也沒有太多的連結,既然沒有認同感,自然就不會消費。就算投入再多的資金或力氣,最後在大眾眼中也只是「副業」,成了粉絲專屬的品牌,實在很可惜。
不過,並不是台灣的藝人品牌都不算成功,其實像先前隋棠與品牌的合作,走的是大眾平價且實穿路線,自然受到廣大的歡迎。想想,如果今天是高端品牌,畢竟隋棠是名模很不意外,但對一般人就很無感;如果是她自己創時裝品牌,網路上應該會有輿論說是貴婦牌吧。
↑隋棠常為品牌塑造的形象有三:工作、旅行、還有逆天長腿⋯⋯。
當然,品牌們也希望藉由明星們的光環來襯托,明星們也需要品牌的形象來讓自己更…吸睛,魚幫水、水幫魚,時尚一直都在電影、音樂等娛樂圈,不僅是眾人的後盾,也是大家的最愛。現在已經很難找到當年的奧黛麗赫本與紀梵希的例子,不過,也還是有很多進行中的好例子。而且,時尚是會進化的嘛。
◎Photo Via : INSTAGRAM, VOGUE Runway, Twit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