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追時尚,我只追隨我的時尚。
我不買東西,我只買我愛的東西。
我不會搭配,我只搭配我的搭配。
我不愛寫字,我只寫我喜歡的字。
時尚無時,購物無時,搭配無時,寫字無時。
收到要撰寫「搭配與流行文化的時代變遷」,頭痛。
所謂服裝、搭配、與造型的「時代的變遷」,我想每個人所經歷的都不一樣:所待的國家、生活環境與工作性質、在人生不同的階段所追求的、朋友圈討論而互相影響的……這是一個很大的題目,我沒法主觀去下一個定義。對於自出社會工作以來,決意投身流行雜誌編輯與造型等相關創意工作的我來說,還是跟大家聊聊這些年來在這個產業的經歷,從舊有的東西看待今天的流行,好像比較恰當,或當成是個人的回憶錄,也自然多了。最後,如果能引起大家的一點共鳴,頭痛也是值得。
站在街頭觀察的古著時代
那是90年代中至末期,我稱之為古著的時代,日本的街頭文化與裏原宿的崛起,從古著衍生出來的種種流行元素,又或是各大品牌從古著找靈感設計出來的衣服,在那年代只要稍為對流行事物有丁點兒興趣的,無不受到日本、倫敦等古著重鎮的造型影響,我也是其一。舉個例子好了,那時候還是街頭高手聚集在原宿GAP門外等候街拍的年代,他們一身古著搭配街牌或精品,古著風的、龐克風的、視覺系的、美式運動風的、嘻哈的又或是混合以上各種的衝突搭配,我每次出差經過,細心觀察下都會有不同啟發:「啊?原來可以這樣搭配喔」、「為何我沒有想到可以這樣」、「真有趣」等等想法。我的搭配經驗是從觀察開始,只要到書店隨手一翻那時候火紅的《FRUIT》、《TUNE》又或是外國的《STREET》等街拍雜誌,就能了解所謂的穿搭文化本來就是沒有法則,當然雜誌的興衰也同時反映不同年代的流行文化,但這麼多年來不變的,就是我沒有對裏原宿文化有太大興趣,也不認為穿上一件SUPREME,脖子掛上十幾根羽毛銀飾品,就是街頭的定義。
喜歡古著,某程度上也養成了不盲目崇尚精品名牌的個性,不一定要成為古著活字典那麼累,但追求衣服的本質與經典服飾原產地製作的堅持,喜歡上搭配的抽象與無止境,慢慢演化成我的Slow Fashion,很大程度上也受到「本格派」與美國風影響,不是Made in USA的「本物」單品就是永遠差了一點諸如此類的概念。但從本格派加入時裝流行元素,所營造出來的反差造型,從那年代到現在一直是我追求的風格。那年代的Red Wing、Danner和美國製的Converse All Star及Jack Purcell,還好好的躺著隨時待命,就如這個月我家裡的All Star 1970已經來到第八雙,我能想像它們跟我一起老了的味道,或許會跟我一起風化也不一定。
↑90年代在原宿地標GAP門外充斥手持號牌等候街拍的人潮,街拍文化與衍生出來的雜誌也成為了衝擊時尚搭配沒有法則的推手之一,見證與記錄每個時代不同國家的造型趨勢。
↑那年代互聯網尚未普及,雜誌偏向深入探討特定主題,資料非常豐富。《HOTDOG》、《POPEYE》大力鼓吹美式經典單品融入學院風Preppy Style造型,當然還有《asayan》的裏原宿文化與《BOON》結合一眾街頭男神的Street Style趨勢。
模仿永遠是搭配的啟發
就算不想承認,但我相信每個人在喜歡搭配的初期都有偶像。記得初次接觸古著還在大學時期,最早期說不上是受日本影響,那時候偏向沉迷英倫樂團,少不免學習他們的打扮:皮衣、Skinny碎花襯衫、古著Levi’s丹寧褲或是西裝喇叭褲配上Dr. Martens和Underground皮靴,又或是加入一點軍用品或是經典款的Nike或adidas。至於同年代至兩千年初美國街牌、裏原宿品牌,Hi-Tech球鞋爆發甚至美國製New Balance的興起又是另一些與古著並行交錯的造型文化,於是流連古著店、炒賣水貨的球鞋店,一直翻閱結合這些元素的《Hot Dog》、《POPEYE》、《asayan》、《Men’s Non-no》、《BOON》、《smart》、《i-D》、《THE FACE》等雜誌學習美日文化變成了我的興趣,甚至成為工作的一部分。那時候互聯網尚未普及,這狀況也是在沒有線上購物與大集團壟斷時裝市場的情況下,個性小店越開越多百花齊放的街頭現象。
基於那年代普遍對於「穿舊衣服不太好吧」的概念,香港比較有心經營富品質的古著店實在不多,我想台灣也是。在這個古著大爆發的年代,好壞參半的古著店也越開越多,混著不少泰國貨甚至假古著,所謂Vintage與Second Hand的差異,也是那時候開始變得含糊,這點讓我十分在意。Vintage(古著)指的是擁有歷史背景價值的衣服,Second Hand(二手)的話就只是一堆穿過賣出來的衣服,就是日本所謂「買取」的概念,意義不一樣。搞不清楚兩者分別的人或店家,我想他們只是趕一時的流行。
古著店是衣服的圖書館
那時候第一家我常去的古著店叫Recycle Life,而另一家叫Beatniks,當然還有美華氏等等,它們都屬於早期香港用心經營的古著店,台灣的話我想會是Travis或很久以前的Tastemaker。Recycle Life是一家小店,店內的衣服堆疊起來,也掛著不少英倫風格的皮衣,寸步難行,瀰漫一股古著店獨有的氣味。被迫坐在門外的老闆,偶爾會探頭看著我一直挖,笑容滿臉與我聊起古著。由於古著店的衣服種類很多,丹寧品牌如Levi’s、Lee、Wrangler、工裝、軍用品、戶外品牌、球鞋Deadstock包羅萬有,甚至乎已經停產的美國成衣等等,所以我常比喻古著店為衣服的圖書館,欣賞古著像是拿著放大鏡看古董,已不再是「這件衣服真好看」只看外表那麼單純。古著代表著不同年代的流行文化,也影響著後世的創作。那幾年我除了從古著店老闆口中學懂一些古著的皮毛外,也對時尚有了新的體會,一些驚為天人的精品或是時尚品牌的衣服原形,其實古著店內早已存放多年。大家一直談論了好幾季的Gucci,創意總監Alessandro Michele也是古著的狂熱份子。古著讓我不著眼於品牌而追求衣服的本質,重點是養成了混合各種元素去搭配衣服的個性,一直影響我的個人造型取向甚至工作,直到現在。古著店,就是我的原點。
咖啡喝完了,先寫到這裡。
↑每次遊日佔90%時間都逛古著店,必去的有東京龍頭古著店JANTIQUES,雖然索價比一般古著店高,但卻能從中找到不少造型與搭配靈感,堪稱古董級博物館。
◎Photo Via:street-eo, Yuen, Alli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