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注意到他,應該是從和Taylor Swift的合作曲〈Everything Has Changed〉開始,那首歌的歌詞很簡單,簡單到不需要刻意專心就能聽懂、就能莫名其妙被這麼簡單的單字組合打動:
Cause all I know is we said hello,
And your eyes look like coming home.
↑Taylor Swift與Ed Sheeran合作的歌曲〈Everything Has Changed〉。
我確信他的作品必定是出自真切感受,否則不會曉得那種眼神該怎麼形容,也無法讓人自動對號入座,彷彿這首歌唱的是自己的人生。坊間多的是對他不屑一顧的人,說他才不配位、説他的名聲彰顯世人對品味的無知、說他譁眾取寵,但那些被觸動過的靈魂總該不是騙人吧?那些沒日沒夜狂刷頁面搶著買票,只為了看他穿格子襯衫,如同大學吉他社成發般地靠一把吉他撐全場的熱忱,總該不是騙人吧?
↑Ed Sheeran在演唱會上總是以一把吉他,搭配T-Shirt、格子襯衫等輕便服裝登場。
看著他我總想起張懸曾經說過的:「其實大部份的歌手寫一首歌,只是為了想要溫暖另外一個跟自己很像的人,或者是溫暖一個跟自己完全不一樣,卻可以因為同一首歌,所以兩顆心都能夠找到新的希望。」當他唱著「I’m thinking of about how people fall in love in mysterious ways, maybe just the touch of a hand.」(我正想著人們總是以各種神秘又神奇的方式墜入愛河,或許只要兩隻手輕輕地碰觸就夠。)、「Back to the time you were lying next to me, I looked across and fell in love.」(倘若時光倒流,回溯至你依偎在我身旁的那一刻,我遙望著過往的美好片段,再次沈醉於愛情之中。)閉上眼,隨著Ed Sheeran溫暖嗓音流瀉而出的歌詞成了一幕幕電影場景,飄逸的裙襬、散發淡淡青草味的公園、看不見盡頭的藍天白雲,主角是聽他唱歌的我們。
↑正因為沒有過度華麗的辭藻,Ed Sheeran的歌曲平易近人,不論是旋律、歌詞或意境總能觸動許多人的心。
這世界從來不缺華麗虛妙的辭藻,但真誠流露的情感往往才能打動人心。
Ed Sheeran遺傳了母親的一頭紅髮,台灣為他起了「紅髮艾德」的代稱。對音樂的啟蒙和許多人一樣:在父母親的車子裡,Van Morrison、Bob Dylan等人的作品讓舟車勞頓變得有趣,父親甚至以「歌詞寫得很好」推薦了Eminem的專輯。至於開始寫歌的契機,則開始於11歲看過Damien Rice現場演出後,他在自傳《A Visual Journey》裡頭寫到:「當我看見Damien揹著吉他,獨自站在舞台上,心想自己或許也能做到,如果能有把吉他就能寫歌了。」
這或許能說明Ed Sheeran的演唱會何以不需光彩炫目的舞台效果、不需陣仗驚人的樂團或樂隊,因為從第一次嘗試創作開始,他便遵循著「即使只有自己也能表演」的初衷,多數時候,他隻身一人的舞台渲染力甚至遠遠勝過數十人助陣,他也想過組團,但被友人中肯勸退:「大家參加演唱會只想跟著你一起唱、對著你大聲尖叫並擁有美好時光,所以你就讓他們好好唱吧!」,而且以他表演時不是穿T恤,就是穿襯衫,演唱會結束自在地順路到超市買菜也絲毫沒有違和感,如果有人好奇他怎麼不做點更隆重、更盛大的打扮,這位證明才華比外表保值的歌手也曾在歌詞裡頭解釋過:「I don’t ever want to be perfect, Cause I’m a singer that you never want to see shirtless.」(我從沒想過要多完美,因為我只是個歌手,你再也不想看到我赤膊上陣。)
但請不要以為Ed Sheeran的成名之路一帆風順,外貌並不特別亮眼的他從11歲開始追逐音樂夢,而後更捨棄一般升學、就職的人生軌道,從高中輟學隻身搬到倫敦,爭取實地磨練、累積經驗值的機會,截至18歲為止,他總共表演了多達312場,在同儕擔心考試、升學、獎學金、要不要念研究所、畢業後要做什麼工作時,他將所有精力集中在同一件事上,那就是音樂:「我想一萬小時理論是真的,我花了一萬個小時在音樂上,現在成為專業的音樂家,所以這絕對可行。」
憑著這股只要我想做沒有什麼不可以的幹勁,他甚至在〈Thinking Out Loud〉的MV中跳舞:「當我提出這個點子,每個人都覺得我瘋了!但事實證明只要下定決心,就能做到。」成功的歷程或許無法複製,但成功的精神可以模仿,暫且不談機運與選擇的重要性,就Ed Sheeran的狀況而言,成功就是努力不懈地堅持下去,在終於能喘口氣時回頭看,你會發現自己站在比想像中更遠、更寬闊的道路上。
↑不擅長舞蹈的Ed Sheeran在〈Thinking Out Loud〉MV中與女主角跳舞。
他的音樂並沒有主題或風格的侷限,上一首還在聽他唱失戀,下一首已經在探討社會底層的困難;原先情歌裡的溫軟,也能瞬間轉換為鏗鏘有力的嘻哈說唱,甚或是從單人轉換成雙人合唱,例如與Taylor Swift。同為創作界裡一把難以撼動的交椅,以音樂會友是可以理解的事情,但兩人勇於為夢想冒險,從任何扯得上邊的小差事開始,逐步累積成享譽國際的音樂人,生活中一點風吹草動都能被寫成如詩如畫的動人樂曲,光是這些就注定他們絕對合拍。
↑Ed Sheeran與Taylor Swift的好感情眾所皆知。
Taylor成名得更早一些,自合作過〈Everything Has Changed〉後,Ed Sheeran的聲量也跟著水漲船高,他們開始出現在對方的演唱會、一起出席頒獎典禮,感情好到在男方結婚前,所有人都好奇到底為什麼不在一起!對此Ed Sheeran打趣地回應:「她太高了,我覺得自己像是哈比人裡的一角,而她是精靈國度裡的女神。」雖然這麼說不太好,但確實認為紅髮艾德這個譬喻用得相當貼切。除此之外,兩人在職場上的君子之爭也讓人欣羨:「要超越她顯然有點難,畢竟她比我早發跡大概十年,但假設某天我的銷量真能超越她,我想她會擁有更強大的競爭力、有更多想做的事情。這樣的關係很健康,就像我在美國的銷量不如她,這也不是件壞事,因為我會想要更努力達到那個目標。」
很多人說Ed Sheeran和剛開始唱著〈The A Team〉的他不一樣了,變得世故、迎合娛樂圈的風花雪月,將狹隘人性以音符拼貼成更加憤恨不平的情緒,在此我必須有些汗顏地承認,自己在音樂方面的造詣僅止於鑑賞,在我聽來,一路真誠如他,一路突破如他,一路想著背著吉他就能唱給全世界聽如他,唯一不同的是,從他撕心裂肺唱著「my my my my give me love」、「I’m a mess right now, inside out」,聽到甜死人不償命、做給妻子的浪漫神曲「I found a woman, stronger than anyone I know. She shares my dreams, I hope that someday I’ll share her home.」別的歌手我不敢說,但如果想認識Ed Sheeran,請先關掉無關緊要的視窗、放棄所有小道消息,直接聽他的歌是唯一正解。
↑Ed Sheeran做給妻子的浪漫神曲〈Perfe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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