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尚生活家

“這是一個不太管世俗眼光、甚至有點離經叛道的年代,性別、權勢、地位一點也不重要,重要的是勇於發聲、勇於做自己”


Daisy Hsiao

2017-2-6

聽搖滾樂學時尚(上)

流行文化反映時代氛圍這件事一點也不假,而在所有流行文化中,就屬搖滾樂最具代表性,除了搖滾樂本身起源於批判與不滿,音樂記載的不只是旋律,更蘊含了一整個時代的社會局勢與氛圍,再則,搖滾樂手的明星風采也極具傳播渲染力,一舉一動都牽引著成千上萬樂迷的心,記得我剛開始聽搖滾的國、高中時期,根本還不懂時尚,時尚雜誌更是從來沒看過,但窩在唱片行、翻著國外音樂雜誌的那些時光,倒也從喜愛樂團的演出照片或專輯封面,略知一二他們風光的那些年代,正時興什麼樣的髮型和打扮,那是我與時尚最早的接觸,也是我愛的搖滾樂給我的最好的啟蒙之一。

要談搖滾樂如何反應時代氛圍與時尚變遷,得從六○年代開始。

起源於四○年代末期、五○年代早期開始流行的搖滾樂,六○年代廣泛流行並成為極具社會影響力的流行文化,在時尚領域尤其顯著,除了The Beatles穿上黑色合身西裝搭配窄版領帶和皮鞋站上舞台,重新定義了搖滾樂的面貌,風靡全世界的The KinksThe WhoThe Rolling Stones等更全然體現了六○年代英國在時尚界的強勢地位,修身剪裁、雅痞式裝扮、斯文優雅又富活力的氣質,讓那年代最標誌性的ModLondon Swing等風格從英國紅遍全世界。

六○年代中期之後,這些搖滾明星則開始穿起褲腳微微展開的西裝褲或牛仔褲搭配印花襯衫,宣告Love&Peace的嬉皮年代來臨,The Beatles1967年發行的經典專輯《Sgt. Pepper's Lonely Hearts Club Band》封面,甚至穿上傳統印度服裝搭配熱鬧的人像拼貼,音樂也融入印度樂器,除了改變了傳統搖滾樂的製作與錄音方式、讓搖滾多了些spiritual氣味外,也帶起那一代人對於異文化的喜愛與包容。兩年後的Woodstock音樂祭更是開啟七○年代嬉皮風格盛行的關鍵,在下了三天大雨、滿是爛泥的農場,樂迷與樂手紛紛穿上渲染圖案罩衫、印花洋裝、勾針背心或隨興裹著一條民俗圖騰披毯,吉他之神Jimi Hendrix流蘇皮外套、喇叭褲、頭巾的演出造型更成為時尚經典,這場音樂祭不只是上個世紀最美好的烏托邦,也將這股不羈的自由精神推到巔峰,至今仍是許多時尚設計師的靈感泉源聖地。

當然,七○不只是嬉皮的時代,對搖滾樂迷與時尚迷而言,七○到八○這十年根本是最迷人的黃金時代,上一個世代的搖滾巨星仍持續影響著這個世代,新一代的樂團與流行風格已然引領風騷。七○年代初期的Glam Rock造就了T Rex和David Bowie兩大經典,當Marc Bolan濃妝豔抹、扭腰擺臀地刷著吉他唱〈Get It On〉時,世界因此從嬉皮文化追求的inner piece走向令人目眩神迷的華麗與璀璨,接著,深受Marc Bolan影響的David Bowie以雌雄同體的裝扮震撼全世界,成為近代時尚史不可忽視的一道閃電。

↑David Bowie-Life On Mars?

這是一個不太管世俗眼光、甚至有點離經叛道的年代,性別、權勢、地位一點也不重要,重要的是勇於發聲、勇於做自己,於是Queen的Freddie Mercury宣示自己是同性戀、七○年代中期後崛起的龐克搖滾樂團更是不畏強權地在舞台上批判政府,這股起源於美國、在英國發光發熱的龐克族是七○年代最重要的標誌之一,他們穿上印有標語字樣和英國旗的T恤、帥勁的皮衣、破牛仔褲及鉚釘飾品搭配冷酷的氣質和滿腔憤怒,像刺蝟一樣控訴經濟蕭條引起的高漲失業率、社會現況的不公不義、青年世代的無助及強權政府的無能,Sex Pistols的經典作品〈God Save the Queen〉更直接向英國女王開槍,選在女王登基25周年紀念日於郵輪上對著正在舉行慶祝典禮的西敏寺開唱,最後被警方逮捕,成了搖滾史上最酷的事件之一,同時期的The Clash所創作的〈London Calling〉,更是一首直接唱出戰爭、罷工、核能、環保等極富警世意味的作品(所以,拜託不要再以這首歌做為倫敦旅行的主題曲了!)。相較於音樂本身,龐克對後世的影響是更精神及文化層面的,勇於反抗體制、無懼爭取權利,並以外在形象體現這股叛逆,而那副身穿經典騎士皮夾克、什麼都不在乎的個性與姿態,則成了龐克精神的重要符碼。

↑Sex Pistols-God Save The Queen

 

敬請期待:聽搖滾樂學時尚(下)

 

◎Photo Via:達志影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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