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大學唸的是哲學,出社會從事的工作是時裝;大學選修過符號學,雖然幾乎是把海德格之後的所有哲學家的理論都學過了一輪,但羅蘭巴特,一直是我某部份的遺珠之憾。只是偶爾從其他哲學理論中抓到一些他的痕跡,也在文青必讀的《戀人絮語》中,享受那支離破碎如毛球般的呢喃。
↑ 電影《我心渴望的陽光》(中譯),改編自羅蘭巴特名著《戀人絮語》。
這邊簡單介紹一下羅蘭巴特好了。老實說,我只能先把他放在法國後現代主義思維浪潮的一個學者,因為如果把他歸類為什麼主義,或者詮釋他是怎樣的哲學家,強調「作者已死」的巴特,一定會跳腳吧!只能說他的研究沒有特別限定在哪一種學說上,是與時漸進的。
一直在當服裝編輯之前,就很想要把大學時代看過的流行體系再翻出來拜讀。一來,總是覺得關於服裝雜誌這件事情,好像都沒有人探究過其科學一點的社會原理,二來,身為編輯,總是會有一些使命感,期盼透過一些文字的力量,企圖去改變一點世界。
雜誌餵食你什麼,網路媒體丟什麼東西出來,我們似乎就是個受體,被動的去接受。服裝透過了影像以及文字,重新架構起來像是一種權威的神話時尚,一件件服飾、一個個造型被轉化成為符碼,於是造成消費者對於時尚的集體崇拜。這本書就是在說這樣的事情,它認為流行之所以成為風尚流行,是因為透過時裝雜誌對於語言文字等描述,而重新賦予服裝新的心理上的精神面價值,一場意識形態的塑造。
這邊我們先把一個很基本的概念提到,按照語言學家索緒爾的理論,語言的要素是符號,而符號能區分為:能指(Signifier)以及所指(Signified)。什麼意思呢?
能指,指的就是符號的音響形象所代表的意義。比方說貓好了,當說出「貓」這個字,這個音在你心中劃下的刻印,就是能指。它不會是我們習慣想到的那個貓的形象,不是那個會喵喵叫、伸懶腰的貓,只有那個音所產生的印象,這是能指。
所指,就是指我們按照社會文化、約定俗成,或者是被教導的那個概念。像是「貓」,就是那個喵喵叫、會伸懶腰的貓。
從索緒爾的理論出發,深深影響了巴特的學說,他將語言學的理論發展出符號學的模式,而能運用在其他事物及狀態上。像是紅燈,它的能指是一個發出紅色光譜的顏色燈,但所指是我們約定出來禁止通行這個行為事情上,而這個理論也被他套用在其他事物。
我們隨著巴特,把服裝分為三類並且想細一點;第一個層面,是服裝在物質面(也就是化學組成式)的那個服裝;第二個層面,就稱為被代表言說的服裝,它已經不是原來的服裝了,而是透過攝影圖片加上我們的文字,重新被賦予精神價值,例如:「一條腰帶,鑲著一朵玫瑰,繫於腰間,一身輕柔的雪特蘭洋裝。」而最後一層則是個人賦予服裝的意義,這個發生在購買且穿過之後的個人情感或者故事上。
巴特在本書主要是在研究第二個層面,即是透過書寫與文字表達出一個意義,因為文字能傳達的意念更加明確。比方:穿著輕柔的夏威夷渡假服飾,在充滿陽光與沙灘的海邊,盡情的享受著浪漫與熱情。如果單看圖片,就只是一張簡單的夏威夷衫,但這裡透過文字,轉化出了熱情、浪漫,還有你對於想逃離冬天寒冷的想像。這樣明確的狀態下,讓我們很自然地接受了這樣的詮釋,巴特認為這力量大過於服飾。
說的再悲觀一點,為了要鈍化消費者的計算意識,必須要將一層意象且理性有意義的面紗創造在具體事物之上,從而延伸出一種趨近於神話的時裝主義。
先暫時把書本說到這邊吧!本書其實是巴特從1958~1959年對於《ELLE》以及《Le Jardin Des Modes》兩本雜誌中,關於流行時裝的文字敘述整理跟研究。其實我一直覺得,這本書通篇長字的敘述,最後只導出了一個事實,就是我們會認為「這樣又怎樣的」,但始終沒有去解決。為什麼會這樣?可能這就是符號學方式的研究所倒出的結論,沒有能夠立刻將重點放在分辨這個問題之上,比方:一件服裝被流行文化所賦予的涵義究竟為何?因為什麼被賦予?為什麼穿起挺拔的襯衫會被覺得有朝氣?這方面沒有特別明確的回答。
但無可否認,在60年代還沒有在營銷廣告上琢磨太多的時代,巴特這樣的符號學書本,可以說是非常有前瞻性以及學術理論的。就現在來看,符號學已經深入很多範疇之內,廣告要談符號給人第一眼的印象、Window Display 烙印給你的內容、歌詞文字如何洗腦、科技發明如何植入你的生活,這都是符號學可以研究的對象。另外,如果你是銷售 Marketing 的人員,一定也會常常接觸到這個領域,如商品部門的工作等等。
最後,我們就引用巴特在書本中的一句話當做結尾吧!其實我還是私心地認為,任何的事情,在被道出這個議題的時候,事實上要教導我們的不過就是能夠有反動的心,以及獨立思考的能力。像是我們要思考時裝流行背後的意義,或像是看到一種現象,我們也能想一想怎麼會如此風靡,或許我們也就不再那麼盲從,甚至一窩蜂追隨了。
眾所周知,流行是至高無上的,其符號是武斷隨意的,因此必須把符號轉變為一種自然事實或理性法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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