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這是一個連載。再來,這是一個談論關於時尚、關於男人的文章。世間男子百百款,唯有列入圖鑑中的才是傳奇。
楊德昌導演在影史上的經典名作《牯嶺街少年殺人事件》不知道你看過了沒?1991年夏天,我16歲。懵懂心智尚未成熟,偶然從電影中瞥見父母的年少過往,他們的青春與歷史狹路相逢各個灰頭土臉,轉身卻迎頭趕上了全世界當時最治癒也最叛逆的搖滾年代。
很多人知道這部電影的中文名字,卻不曉得英文片名叫做《A Brighter Summer Day》。但看過電影的人應該會明白,英文片名與電影中佔據大半篇幅的音樂息息相關,A Brighter Summer Day便是貓王Elvis Presley《Are you lonesome tonight》裡的一句歌詞。
↑《牯嶺街少年殺人事件》的英文片名《A Brighter Summer Day》便取自貓王《Are you lonesome tonight》裡的一句歌詞。電影以貓王的歌曲鋪陳貫串,是1950-60年代台灣年輕人流行音樂的縮影。
電影裡面的小公園幫,一天到晚練團,唱的都是貓王的歌。甚至有個團員的小名就叫做小貓王。這不是沒有意義的設定,在1950-60年代的台灣,年輕人最喜歡的西洋歌手就是貓王,而事實上不只台灣,凡是受到美國文化影響的地方,都流行貓王的歌。
那年看完電影,我攢了幾個月的零用錢買了《牯嶺街少年合唱團》的CD(因電影而產生的虛擬樂團發行的一張電影原聲帶,以貓王的歌曲為主)。第一次發現,原來父母年輕時的歌曲也能打動我。卻直至年長後才明白,音樂是沒有界線的,時間在這裡失去了它所代表的意義。
↑電影中一幕在中山堂演唱會的場景,小貓說:「以後我也唱首貓王的歌好不好?」可見得當時所有玩團的男孩都以唱首貓王的歌為榮。
而成就這些歌的巨星也一直在跨越年齡限制,影響著一代又一代的年輕人。你知道嗎?逝世40年後,貓王每年還是能為家鄉孟菲斯貢獻6億美元的觀光財。他的故居是僅次於白宮,每年觀光人次最多的地方。
大家都愛貓王?為什麼?因為他代表了反叛、青春、烈愛交織的輕狂年少,還有,就是他長得實在是太帥,也太壞了。
這一點無論對任何年代的男孩或女孩來說,都特別特別重要。
↑時至今日,貓王已是一種「文化現象」,而他本人也成為搖滾歷史上一位承先啟後的重要人物。
↑深情款款唱著《Are you lonesome tonight》的貓王,是男孩想模仿,女孩想撲倒的對象。
即便看來傷風敗俗,也令全世界為之瘋狂
似乎只有在說中文的華人區,Elvis Presley才叫做「貓王」。這個稱呼來自他兩個英文綽號的結合:Hillbilly Cat與The King of Western Bop。前者是他出道初期帶有貶意的綽號,因為來自美國南方鄉村,既沒家世又不富裕,所以被叫做Hillbilly cat(鄉巴佬小伙子,Cat在美國的俚語中有小子的意思)。後者就是紅起來之後的稱呼。
也不知道是誰,取出「cat」與「king」兩個關鍵字將二者合併了,從此在中文世界裡Elvis Presley便是貓王。梳著標誌性飛機頭、鬢角、憂鬱眼神、厚到宛如嘟著的性感雙唇、獨特的扭臀抖腿舞步,內騷又外放的舞台魅力,如此鮮明的形象讓「貓王」這個稱呼彷彿量身訂做。
很多年輕人對於貓王的印象來自電影或戲劇,比如《阿甘正傳》曾幽默調侃貓王的舞步,靈感來自阿甘當時穿著矯正器的雙腿。而當他帶著這個舞步登台後,阿甘的媽媽捂住阿甘的眼睛不讓他看,因為覺得太不入流,還倉皇逃離現場。這一幕就是當時廣大父母的心聲,他們認為貓王傷風敗俗,難登大雅之堂,卻阻止不了這場以搖滾之名衝擊傳統的音樂革命。
誇張的現場表演風格與胯部扭動抖腿動作,直接反映了「叛逆」這一特徵。在此之前,美國鄉村歌曲還是規規矩矩相當保守的,貓王像是打破這片寂靜的新參者,讓年輕的靈魂一下子沸騰起來。
大批家長寫信給電視台抗議,說他們不想讓孩子有樣學樣。以致於後來攝影機只拍攝他的上半身不敢拍他的下半身,尤其是他扭臀抖腿的樣子。但你知道的,越是禁止的東西,越容易被追捧。越是傷風敗俗,我們(年輕人)越是愛啊~!
↑1956年,貓王電視現場演出實況影片,隱約可聽見舞台底下女孩們的尖叫聲。尤其是,他在跳舞的時候。《Hound Dog》也成為他的招牌歌曲之一。
↑20歲不到,貓王就成為美國最受歡迎的偶像歌手。整體形象用現在的話來形容叫做「行走的荷爾蒙」。他的走紅,很大程度上跟他的帥有關。
從傷風敗俗到青年楷模
約翰.藍儂曾說:「在Elvis Presley之前,我們一無所有。」這句話間接肯定了貓王在搖滾樂界的地位。但實際上,貓王其實是一位從來沒有自己創作過,而且在樂器演奏技巧上非常初級的歌手。他的貢獻並非因為搖滾樂始於他,而是他靈活的將鄉村音樂、黑人藍調以及搖滾融會貫通,形成了具有個人鮮明性格的獨特曲風。
俗話說,站在風口上,豬也能飛起來。如果站在風口上的是一位帥哥呢?
回顧一下貓王走紅的過程,會發現必須很多條件都到位,才能成就一位超級巨星。他必須本身具備才華,具備表演與演唱的熱情;他必須剛好碰上了電視機在美國社會普及的年代,讓每個打開電視的年輕人都準確的被他的魅力吸引;他必須剛好具備白人鄉村歌曲的演唱基礎,卻唱出黑人藍調歌曲中自由不羈的靈魂;最重要的,他必須剛好有一副好皮囊。
綜合以上原因,貓王的紅成為一種必然,他甚至代表經典的美國故事─來自窮苦鄉村的白人男孩成功的故事。
從他的歌到他的人,再再都給了當代年輕人無比的希望與動力。
彼時,朝鮮戰爭和美蘇冷戰使美國軍隊兵員緊缺,為了補充軍隊,美國所有適齡青年都會收到軍方發出的應徵通知書。1957年12月20日,時年22歲的貓王也收到了美國軍隊的徵兵通知。那年正是他最紅的時候。
徵召後,他先在美國境內接受訓練,隨後被派往德國邊境,在偵察連成為一名偵察兵。
1960年,服役期滿,貓王退役回到美國。不僅他的歌迷們熱情如初,許多父母觀眾因為他入伍服役的愛國舉動也紛紛對他改觀。他的演藝之路不但沒有因兩年的服役而斷層,反而更因此成為美國青年的楷模。
從傷風敗俗到楷模,這轉變真不要太快。不過年輕人的愛好轉變得也很快,接下來的60年代,西方世界被一個叫做披頭四的樂團給攻佔了。
↑貓王入伍時,許多女孩表示如果剃掉他著名的飛機頭和鬢角,她們就不想活了。還因此寫陳情書給當時的總統艾森豪。結果人家爽快的就把頭給剃了,絲毫沒有猶豫。
↑有顏值的男人就是任性,美國大兵頭也是沒在怕的。
同樣是鬢角,為什麼你就沒有貓王帥?
全世界被模仿最多次的歌手是誰?貓王若排名第二,沒有人敢說第一。太多太多人爭先恐後的模仿貓王,每年到他的忌日,更是掀起全世界的模仿潮。他的粉絲會從美國各地湧入他的故鄉,來一次貓王大會。
但同樣是鬢角,你的就是沒有貓王帥。
↑年輕時代的貓王私下喜愛的裝扮並不華麗,甚至有點雅痞隨意。
標誌的緊身低胸上衣、喇叭褲、飛機頭,代表的是當時貓王在舞台上的模樣,但真正走入他的衣櫃才發現,原來深色的西服套裝、黑色皮外套、簡潔合身的襯衫,才是他私底下最喜歡的打扮。尤其是50年代時的貓王,唱著鄉村搖滾的他,簡直帥出了新高度。而這樣的他,反而才是無人能模仿的。
↑50年代時的貓王是不是比較迷人?有圖有真相。
↑這是多數人對貓王的印象,也是他被模仿最多的樣子。60年代之後的貓王,走起華麗搖滾風格,體型已經開始略微發福。
1977年8月16號,貓王驟然離世,享年42歲。
那些在風華正盛時去世的人永遠不會老,因為你沒有機會看到他不再風光的晚年。也許對於貓王的粉絲來說,這就是最好的寫照。
關於搖滾樂究竟是何時誕生的?專家學者歷來爭論不休,但權威主流音樂雜誌《滾石》卻給了這個問題一個解答,它說:「1954年7月5日,開始了一個傳奇:在孟菲斯太陽唱片公司的錄音棚裡,19歲的美國卡車司機Elvis Presley錄製了第一首、也是他一生中最重要的單曲—《That’s alright》。這一天就是搖滾樂誕生的那一天。」
我不知道這是不是最好的答案,但對貓王的粉絲來說,這就是最好的答案。
↑《That’s alright》1968年貓王現場演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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